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清溪路(青阳路-洪桥路)蒸汽管网改造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4BTFGZ01719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清溪路(青阳路-洪桥路)蒸汽管网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TFGZ01719) 一、答疑公告 1、招标文件P14页10.3.3相关政策要求第(1)条修正为:(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及安徽省、合肥市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承包人必须合肥市相关文件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户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按照合肥市相关文件执行。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及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按《关于发布合肥市建设工******建设局)规定执行。中标后承包人按上述文件规定办理相关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休宁路66号 联系人:叶工 电话:0551-******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2024年12月4日
清溪路(青阳路-洪桥路)蒸汽管网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TFGZ01719)
一、答疑公告
1、招标文件P14页10.3.3相关政策要求第(1)条修正为:(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及安徽省、合肥市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承包人必须合肥市相关文件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户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按照合肥市相关文件执行。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及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按《关于发布合肥市建设工******建设局)规定执行。中标后承包人按上述文件规定办理相关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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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工
2024年12月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4日
附件:清溪路(青阳路-洪桥路)蒸汽管网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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