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2411-441322-17-01-684893
投资项目名称
博罗县泰美镇金龙大道(宝山路口至漂流路口段)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博罗县泰美镇金龙大道(宝山路口至漂流路口段)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博罗县泰美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项目建设资金除申请专项债券和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以及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由县、镇按5:5的比例承担。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道路南起现状宝山路口,北至象头山雷公峡漂流路口,道路改造长度约2.75Km。该段金龙大道现状道路宽度17.5m,双向4车道,沥青混凝土复合路面。本项目改造在利用现状道路的基础上,结合道路近远期建设规划,全线拟以现状道路两侧边线为基准拓宽改造,由双向4车道拓宽为双向6车道,两侧增设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改造后道路红线宽34m。考虑金龙大道远期建设规划,两侧增设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路面结构与机动车道结构一致。 本次改造金龙大道采用城市主干路兼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60km/h,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复合路面。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管线迁改工程等。
招标内容
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验收等后续服务。
工期(交货期)
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总投资概算书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5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提交修编后的施工设计图纸。
最高投标限价
298.36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的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扫描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年7月1日至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承接过建安费≥2500万元且建设内容包含有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时间、规模以合同注明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规模的,可提供其他资料证明);
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拟派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类或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承接过建安费≥2500万元且建设内容包含有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时间、规模以合同注明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规模的,可提供其他资料证明)。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人
******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博罗县泰美镇创新路39号
招标人联系人
严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盛丰大厦5楼505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杨女士
招标监督机构
博罗县交通运输局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发布时间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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