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标段/包名称:合肥高速滨湖时代广场南、合肥高速时代书院2025-2027年日常保洁服务(二次)
标段/包编号:FW******1503/01
项目性质:承接项目分包采购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房地产
评标时间:2025-09-30 12:56:54
公示开始时间:2025-09-30 14:4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10-09 17:00:00
附件:
备注信息: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FW******1503)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高速滨湖时代广场南、合肥高速时代书院2025-2027年日常保洁服务(二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10日
开标日期:2025年9月30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地址:******街道茨河路6号建华文创园10号楼B2-22c室
投标报价:叁佰捌拾伍万零壹佰陆拾元整(¥******.00元)
企业业绩:
1.肥西高速时代御府2023年日常保洁服务
2.招商局物业合肥滨奥花园清洁服务
3.保利物业毫州九铭云府项目清洁保洁服务
4.葛洲坝合肥中尚府、中和府、紫郡府2024-2025年清洁服务
5.中海滨湖公馆高层清洁服务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社区繁华大道与莲花路交口东南角明珠商务科创中心1幢5层
投标报价:叁佰捌拾柒万叁仟肆佰元整(¥******.00元)
企业业绩:
1.滨湖时代广场南2023-2025年日常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2.琥珀蜀熙府、东华府、琥珀庄园、巢湖琥珀新天地、巢湖琥珀云台、琥珀瑞安家园日常保洁服务项目
3.琥珀名郡小区保洁服务项目
4.广德琥珀新天地小区、琥珀东樾里小区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杨工
电话:0551-******/******
招标代理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与兰州路交叉口中建智立方6号楼7F
项目联系人:吴工、徐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
第1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工期(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项目负责人:张慧慧
项目负责人证书:清洗保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项目需求
其他事项:
第2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质量:合格,工作质量标准不低于安徽省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DB34/5000-2013 A 级【可结合实际调整】服务等级
工期(交货期):两年
项目负责人:韦章平
项目负责人证书:SFXQJ******
资格能力条件:合格
其他事项:
第3个中标候选人:
温馨提示:
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