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随县景城一体基础设施更新建设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于2025年8月29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中项目总投资约72573万元,现修改为:项目总投资约55378万元;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款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现修改为:按费率报价(费率=1-下浮率);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A)款 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84万元,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为_按费率报价,最高限价为《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厅头[2023]936号)文件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60%(设计总费用不超过984万元);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5款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84万元,其中包括公益类一期项目方案288万元:初步设计230.50万元,公益类二期项目方案277.50万元:初步设计188万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清单中进行分项报价并汇总,每项均不得超过对应的限价,汇总后的金额作为投标总价,现修改为:随县景城一体基础设施更新建设项目设计任务分两阶段实施:一阶段估算投资额约30000万元,包括市政、便民设施、水利、河道综合治理、景观公园、建筑等施工类别,最高投标限价为《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厅头[2023]936号)文件规定的方案及初步设计收费标准的60%,且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518万元;二阶段估算投资额约25378万元,包括市政、建筑及其他施工类别,最高投标限价为《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厅头[2023]936号)文件规定的方案及初步设计收费标准的60%,且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466万元。投标单位须分别对两阶段设计费用进行报价,且报价费率须一致。最终设计工作根据建设单位实际需求开展工作,根据实际编制工作量进行结算。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7款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现增加:三、由于本项目为费率报价,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投标报价时,在投标函“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中的 ¥ 后面填写投标报价优惠率、投标报价以小写报价为准。例如本项目设计费率为58%,则应在 ¥ 后面填写58.00,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报价得分以投标人所报的费率为基数计算。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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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30日